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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自作罪深見過故,於他作罪不瞋而誨故菩薩對「於自」己在身口意當中出現的「罪」過,要自我反省,而深自訶責。我們也說過,菩薩不是發了菩提心就開始歷事練心,他是有經過自我充實、培養正念的前方便,所以他是心中有了觀照力,才開始歷事練心。有了觀照力的人,跟凡夫活在妄想當中不同。有了觀照力以後,他遇到「過」失的時候,他會產生慚愧,訶責自己,讓自己的過失一天一天的減少,就是「於自作罪深見過故」,這個「深見」就是他的觀照力沒有失掉,自我反省的能力是時時存在的,經常用經律論的道理來觀照自己。「於他作罪不瞋而誨故」,當然他觀照自己,他也很容易觀照眾生有過失,眾生有過失,我們不應該對以「瞋」心,應該要加以種種的教「誨」。在表面上,菩薩對眾生有時候是折服、訶責、處罰,也可能是攝受。不管折服、攝受,菩薩都不能夠安住在瞋心,這叫做「厭惡所治業」。這個「所治業」就是所對治的過失,可能是身業的過失、口業的過失、意業的過失,這個「所治」就是過失。「厭惡」就是遠離,菩薩應該要善巧的使令自己遠離過失,也應該使令一切眾生遠離過失,你要有這種能力。總而言之,就是「於自作罪深見過故,於他作罪不瞋而誨故」,就是要使令自己跟他人遠離過失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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